【04.最令人氣絕篇:我真的不是姓「謝」啦!】
最近完成的那本電腦書翻譯,發生了把我姓氏印錯的鳥事,還真巧哩,那「筆名」看起來就像我入贅到Viki家似的,呵。
這事情在11月19日收到贈書的時候就發現了,我也馬上反映給出版社那邊的編輯知道。如果那時候就po到部落格上面來的話,肯定口氣和用詞都不會太好,起碼比現在的還差十倍。所以我就隱忍下來了,而後來也證實這麼做是對的,畢竟人家編輯也很有誠意地想要處理這事兒,印了姓名貼紙,請通路商幫忙貼到書皮封面上(至於到底有沒有人真的會去貼我也不想追究了),還親自打了電話來跟我道歉,後來還送了1本AJAX書給我,連同我多要的額外1本贈書一起寄來(因為前一次的那2本贈書被快遞摔得破破爛爛的)。
所以大概也只能夠這樣了,因為在我看來這事不是用錢賠償能夠解決的,整個fu已經不對了,名字被打錯,加上我負責的Part I被放到光碟裡面當作電子書(不然全書超過1000頁不好裝訂,但是如果是我的話,會覺得應該把後面的部分放入光碟電子書才對,因為那些進階議題不見得人人有興趣看,但是Part I那些基礎的東西,反而會需要時常翻閱參考),總之已經完全失去了參與感。
況且這種事人人都有可能會犯,叫不出某人的名字,或者把人認錯之類的。只是這樣的錯誤被印出來昭告天下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,XD,例如我以前也遇過一次文章署名壓根被打成另一個譯者名字的情況。所以我在第一次收到編輯回信的時候就選擇原諒了,現在還是決定po出來,只是想要記錄一下這段期間的心路歷程。失望當然是有的,因為並沒有被知會(可能是他們忘了)我翻譯的部分要被放到、也只會出現在光碟裡。生氣的話已經煙消雲散了,畢竟那不是多麼偉大的巨作,沒必要自欺欺人回收重新製作封面。而且如果我沒提出的話,或許永遠也不會有人發現封面的名字,與摺頁譯者介紹部分以及版權頁部分的姓氏並不一致的印錯事實吧。
【05.最囉哩巴唆篇:生財之道在於字數要多】
寫文章不免要用第一人稱來作陳述,但是我往往會把「我」寫成「我們」或「筆者」之類的,因為直接寫「我」的口氣好像也怪怪的,例如編輯們也習慣用「小編」,感覺這樣比較謙虛一點,和讀者們是融合在一塊的同一群人。這麼做的附帶好處則是還可以多賺一個字的稿費,ㄎㄎㄎ。所以「例如」有時候就會變成多1個字的「比方說」,不過這主要還是跟我不喜歡用重複的詞彙有關,於是「例如」、「比方說」、「像是」才會輪流出現。
另外一個例子是,最近翻譯的一篇文章裡面,有兩個同時正在萌芽的無線網路技術標準,原文提到目前某家供應商主要支援A標準,然而一旦後來B標準「take off」的話,他們也會立刻加以支援。我馬上靈機一動想到「脫穎而出」這個4字成語,而不是「勝出」或「起飛」之類的只有2個字,當場就令Viki直呼:“哇,不虧是寫文章的!”
呵呵,通常文章寫久了,整個人就會變得很囉唆(小聲說:因為稿費是按字計酬的咩),然後類似這樣的掙稿費密技也會在不知不覺中無師自通起來,甚至成為「第二天性」。畢竟人家王建民是一球一球投,我們也是一行一行翻,一字一字寫的呀。所以我長年來的工作原則都是,文章在寫的過程當中,每次讀、每次修,它只會越來越長,不會越來越短,XD。
不過事實上以前我剛開始在寫文章的時候,常常預設某某東西大家都應該已經會了,於是便略過未談,導致文章在很多地方沒有講解得很明瞭,這是我在幾次編輯委婉地轉達了疑問後才體悟到的。所以與其說我是人變得囉唆了,不如說我是學會了以初學者的角度出發,做出最深入淺出的描繪,讓文章發揮最大的教學效果。
反差很大的是,我在寫報紙上的小小說的時候,遣詞用字卻非常地精簡,經常濃縮到兩三個字就可以表現出很複雜的情境,整則故事被精鍊到只有200到250個字之間,把文字魔力表現得淋漓盡致,簡直可以稱之為藝術了。總而言之,無論寫的文章是長是短,只要不要有截稿壓力的話,寫作的感覺都相當令人怡然自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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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09.01.06 updated 重新命名各篇標題及補充05那篇】
【2009.01.07 updated 寫電腦稿子和小小說的反差】
【2009.01.13 updated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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