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站的第29天,來自問自答一下唄。
嗯,我的品牌故事嘛(是啊,每個人都應該把自己當作一個品牌在經營),就是有個以前經常在電腦雜誌投稿、偶爾也在報紙發表小說的傢伙,某天早上驚醒,發現自己已經有大半年沒有投稿了,似乎有某種像是熱情或習慣的東西,已經隨著時間與年紀而消失了、追不回來了。
於是他說,「好吧,那麼就來寫部落格吧!」(剛開始還不流行部落格這個詞彙),於是這樣的口號,促使他前前後後在PChome個人新聞台、無名小站和PIXNET都開過部落格,大多早已經荒廢或者被系統刪除了,也就是說總計倒了有五個(PChome與無名各有過兩個)那麼多唷。
現在你看到的這個,是他說他決心一定要永續經營下去的。讓我們姑且相信他一次吧!
所以你問他「你的品牌精神是什麼?」的話,他會告訴你:「知識可以讓人生更美好,所以我閱讀、我翻譯、我寫作。」這句話同時也是他在2006年3月寫下的類似價值觀的東西,就放在他原本個人網站的首頁上面。因為「將知識轉換為文字」是最好的自我學習方式,管理大師彼得‧杜拉克就深諳此方法。
至於怎麼發揮這樣的品牌精神呢?寫作是第一步,亦即讓知識(資訊)透過無遠弗屆的網路進行流通,所以他架設了這個部落格;第二步則是慈善事業,亦即幫助弱勢學童接受教育,所以他捐錢給李家同的博幼基金會(也積極尋找其他合適的基金會),而且會定期不懈地持續下去(即使金額不大)。
所以,簡單地說,「協助知識(資訊)的流通與被吸收」,就是他的品牌精神。
而更重要的是,那個傢伙說他很喜歡寫東西,所以我們就讓他在部落格上面盡情揮灑吧。他會很感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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